为引导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。2020年12月15日19:30,地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”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展第五讲、第六讲,邀请地学院学工办吕思慧老师及夏雪莲老师,以“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——案例研讨”及“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——法律价值观”为题,面对青马班成员授课。
课程中,吕老师指出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,是通过其掌握、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。法律意识,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。夏老师在课程中提出,法律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,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、作用的看法,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,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,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,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,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。当代大学生,应培养自身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,不仅要遵纪守法,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,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,使社会主义法治得以真正实现。